钱可乐

浩瀚宇宙,我不过一粒微尘。

聊聊干部年轻化吧

 

20210924

明天又到周末啦。如果每周都只要上三天班,然后休息四天,该多么愉快呀。都不用这么富余,能上班四天、休息三天,已经是很快乐的事情了。

正巧上午改了个工作措施,有点点小感想,分享一下。

事情要追溯到N久前C行长召集的一次简短碰头会了。会议主题是干部年轻化,当时团委在其中领到的任务是配合党委组织部加快推动优秀团员青年入党。今天上午老总说,C行长要求“写点东西”,好去和老大汇报,前期她写了点,也让Q总改了下,好像不是C行长想要的,所以让我再看一下怎么修改一下,以及团委上有没有需要补充完善的。她说觉得已经没什么好改的了,因为今年已经出台了一个基层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该有的都有了(包括干部年轻化)。

其实我也不是很明白整个工作的来龙去脉……就当改稿了,先看看再说(此处不提倡,在开展一项工作前应该充分沟通,尽量领会领导意图,避免做无用功)。

整个文档特别简单,公文格式不满4页纸,一共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目标(量化指标),第二部分是现状(截至8月末情况),第三部分是措施。前两部分没什么好改的,顺了顺词句。第三部分有些迷惑,感觉是工作布置和工作汇报的混合物,一会儿是我们当前的一些做法(甚至还有数据),一会儿是我们接下去的一些工作要求(含具体目标),五小点里第一、二、四、五部分零零碎碎和入党有关,但又穿插着薪酬绩效,第三小点又是干部选聘机制,就没怎么看懂……

看了看文档的前两块内容,与其说这是一个“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工作措施,不如说是“加快推进基层干部队伍年轻化”的措施,就是要通过一些比较大的实际举措,真正把“年轻化”落地(此处不讨论年轻化是否合理)。

基于文档篇幅,面面俱到没太大意义,就如老总说的,该写的在前期发文的基层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里都有了,那么这篇材料里只需要体现和推动年轻化直接挂钩的、且具有可行性的务实举措就可以了。于是砍掉了当前已经在做的内容,相关数据移到了第二块“现状”中,想了想又把薪酬等其余内容砍掉了(更多是针对如何激发整个基层队伍活力的,和“年轻化”没有直接关联),最后整合成了入党、提拔、进退三点,入党主要是通过推优加快优秀团员青年入党,对年龄、频次、季末年末占比均提出了要求,这是为了解决干部提拔的政治身份问题(其实这是年轻化需要解决的第一关卡,或许也是这份文档存在的意义,这步跟不上,后面全都是空想,毕竟党员身份已经成了提干硬杠杠,之前先提拔再入党的做法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提拔主要是选聘提拔工作机制的优化,通过压缩不必要职务层级(支行中层助理)、业绩导向加快年轻干部提拔速度,对每年新提拔30岁以下股级干部占比提出了要求,这是推动干部年轻化的直接举措;进退是为了补第二点的BUG,毕竟难免看走眼,或者一些人确实更适合业务岗而非管理岗,为了让支行有退路,通过“奖优惩劣”机制允许干部回退(比起“撤职”,“试用期不通过”似乎更容易被接受一些)。虽然很简单粗陋,但就“年轻化”应该还是对症的。执行中一定会遇到问题,到时再打补丁了。

以上是关于文章本身修改的部分。而我做的一件事,是修改了其中的一个“标准”,这个修改影响会比较大,也是当时碰头会时C行长和老总互不相让、谁也没说服谁的点,以至于我专门另写了一份修改说明供老总参考(本来是当面沟通会比较好,但这两天老总电话不断,而我实在不想在午休或班后时间沟通工作,所以才采取了这种方式,不提倡)。

这个标准,是“年龄”。

原稿中,大篇幅使用“90后”的提法来代替年轻干部,尽管所有的工作目标都是指向“30岁以下”,而且还特指到当年年末。之前讨论的时候,C行长就提出,要明确是91年、92年、93年(分别对应2021、2022和2023年),而且他认为入党积极分子距离成为发展对象还要时间,所以年龄至少还要往前提1年。而老总认为“90后”是老大的提法,而且在干部上,哪怕超了30周岁、只要不满31周岁,都可以认为是30周岁,而对C行长所说的时间差,她认为太多人停留在积极分子层级不利于积极性,没有正面回应年龄提前与否。最终,在老总起草的文档里,以及配套的表格里,都以“1990年1月1日”为统计界限。

此处暂且不讨论1990年出生和1991年出生会有怎样的差别,只是纯粹从指标出发,不满31周岁确实可以认为是“30岁”,但无论如何都不是“30岁以下”。上级组织部门对干部的首次提拔年龄要求明确是30岁以下,如果我们的方案里,连入党积极分子都只要求“90后”,可想而知等到提拔时,可能面临的又是刚刚过线的31周岁的候选人。从下发清单、思想教育、提交申请、推优(成为积极分子)、成为发展对象,理论最短时间是1.5年(一天都不能差),合理的火箭时间是2年。而且,从流程上来说,团组织推优的范围,本就是28周岁以下。所以,我把“90后入党积极分子”“90后发展对象”的指标,改为了“28岁以下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以对应干部首次提拔“30岁以下”。另附的修改说明里,也委婉阐述了修改的原因:(1)共青团“推优”办法限定的年龄;(2)党员发展流程所需时间和干部提拔的衔接。最后狗头保命,表示只是修改建议,仅供参考。

虽然这么建议了,但其实我特别能够理解老总的想法和顾虑。很多时候,我们对上级行的“一刀切”总有各种不满,认为太过笼统和绝对,现实中也总有一些被“卡出”的、很合适的人选。直到前不久在网上浏览到一篇文章,里面提到了一点关于组织部门运转的内容,涉及到“卡年龄”的部分,指出有的时候在旁人看来,组织部门是无情甚至冷血的,规定了某年某月某日,差一天也不行,但有的时候不得不如此,否则,差一天的进来了,差两天的呢?三天呢?往前无限延展,这个标准就不复存在了,而一些制度办法也就落不了地了。

想想确实如此,尤其是在惯性作用下,大家都会拼命往“底线”去挤,就好比借调时间,如果不是硬性规定“9月必须到位”,拖到11月、甚至明年的都有,真的一刀切了,也就在9月30日了。干部提拔里也是类似的,譬如规定是1990年1月1日,那或许一溜都是90年的,后续的91、92、93年的又要耽搁好几年。而反过来,如果一名候选人是1990年12月31日出生,那对他/她来说,又是不是被新政耽误了呢?很遗憾地承认,是的。“一刀切”的政策,一定会形成对一部分人的事实不公。而这,与个体的意愿无关,或许某种程度上,也也算是“时运”的一种吧。

回到原点,其实我没有去评述“年轻化”这件事本身的好坏(因为我也不知道该如何看待)。只能说,每一件事都会有利弊,而在特定时间,突出强调某件事,我想,应该是那件事到了不得不做、利大于弊的时候。唉,支行好像因为“业绩导向”这件事(要提拔业绩不达标的),反复在和老总掰扯,但是站在分行层面,“业绩”这条线是不能破的,口子一开,现在的评价体系基本就废了(但评价体系一定存在缺陷,需要优化迭代,但这是另一回事了)。

以上。

今日安。祝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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